为加强经费收支和财产的管理,依据中国长三角地区人事经理联谊会章程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,特制定财务管理办法如下:
一、经费来源
1 、会费;
2 、捐赠;
3 、政府资助;
4 、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和服务的收入;
5 、利息;
6 、其它合法收入。
二、经费开支范围
1 、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费用;
2 、办公设施及用品费用;
3 、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、社会保险及福利补贴
4 、差旅费用;
5 、其他的正当开支。
三、经费审批权限
1 、金额在 2000 元以上的,须理事会审议通过,经秘书长批准后,方可开支;
2 、金额在 2000 元以下的,经秘书长批准后,方可开支;
3 、工作人员参观考察、会议、培训等正常开支,按市政府制定的财务标准报销;
4 、报销费用时,由经办人员和秘书长在发票背面签字后方能报销;
四、财务财产管理使用原则
1 、每一会计年度,应当制作财务预决算报告,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,并在年检时报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管理部门备案;
2 、会计资料做到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;
3 、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,会计不得兼任出纳,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,实行会计监督;
4 、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,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;
5 、资产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,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。资产来源属于政府拨款或者社会捐赠、资助的,必须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,专款专用,并将收支情况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;
6 、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,必须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管理部门组织的财务审计;
7 、会员退会或者被除名时,不退还已交纳的会费及资助、捐赠的财产;
8 、本会的资产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
五、会计人员职责
1 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,及时、正确填制记账凭证;
2 、按照规定设置账簿,正确使用会计科目;
3 、严格审核,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入账,做到数字准确,摘要清楚,确保不错帐;
4 、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,随时掌握开支情况,找出存在浪费或不合理开支的环节,向有关人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。
六、出纳人员职责
1 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规定,各项现金及时送存银行,不得保留帐外现金;
2 、掌握现金结算起点,不得以白条抵交库存现金;
3 、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做到逐笔顺序登记,逐日结出账面金额,做到帐实相符;
4 、办理收、付款项时,必须根据有关人员审核签字的凭证,进行认真复核。